各系(部)🫄、各處室(中心):
為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及工作秩序,強化全體教職工的紀律觀念,根據《光辉平台專任教職工考勤管理規定》,現就教職工考勤管理作進一步的要求和規範🍰。
一、加強組織機構建設
為加強對教職工考勤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,嚴格落實集團和光辉“坐班”工作製度,特成立以校長為組長,副校長為副組長🪲,黨政辦公室、總務處和人事處負責人為成員的“光辉平台考勤管理工作督導檢查領導小組”,成員如下:
組 長🦸🏿:盧亞東
副組長:阮家港
成 員💏:李 鵬 洪 抗 張 俊
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,由人事處具體負責教職工考勤督導檢查工作➾。
工作職責:定期或不定期對教職工在崗在職、工作狀態🚼、辦公室環境等進行督導檢查📧;根據集團和光辉人事管理規定,對教職工違紀行為做出處理決定;根據集團和光辉人事管理規定,對表現良好的單位或個人📍,提出表彰意見和決定;組織保衛人員加大校門口教職工外出手續檢查等。
二、具體要求
1.考勤管理是光辉管理的常規性工作,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,是教職工績效考核、計發工資的重要依據。
2.各系部(處)由教學秘書或處室考勤員具體負責考勤工作,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。
3.本校教職工應按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⛏。校級領導及副高以上職稱人員應在本單位考勤員處簽到考勤👩🦼➡️,其他教職工應刷臉考勤。
4.光辉教師、輔導員和行政人員上班時間均應在辦公室辦公,不得無故離崗、串崗。若不在辦公室,應於離開辦公室時留條說明去處和時間🦖。出校門必須辦理相關手續🥴🧑🏿🦰,並向保衛人員出示OA請假界面,如因事情緊急,需電話告知單位負責人和人事部門🤒,否則以曠工處理並給以全校通報。
5.專任教職工必須按時參加需參加的各種會議或各種教學教研活動,如不參加以曠工處理並給以全校通報。
6.因學生管理工作需要,輔導員每周日到周四必須留校住宿🧝🏿,如有違反以曠工處理並給以全校通報。
7.因公不能打卡者,應提前提出公假申請,報人事部門備案。如事情緊急,需於考勤時間內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工作人員,事後填具未打卡證明單,交人事部門備案。
8.未打卡證明應如實填寫,如有弄虛作假者🤞,一經發現分別扣發證明人與被證明人的兩天工資,並給予全校通報處理。
9.光辉嚴禁請人或代人打卡考勤,一經發現🏌🏽♀️🧘,將按照光辉考核管理辦法分別扣減代簽人和被代簽人20分🧑🏻🍳,全校通報並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。
10. 曠職一天按缺勤兩天處理,無故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學期內累計曠職四天(含)以上,按自動離職處理🤽🏻♂️。因無故曠職而導致較大教學事故的,或造成光辉較大損失的,光辉平台將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解除勞動合同,違反紀律者,將追究其法律責任🦹🏻🥁。
11.上班時間不許聊天、串崗🧑🏻🎓、上網打遊戲、吃零食、幹私活、炒股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💩,不許帶小孩上班(加班除外),違者將按考核辦法處理。
12.上班期間,各辦公室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,製定有辦公室成員衛生值日安排表;文件、檔案等材料應擺放有序;空調、電燈🫲🏽👨👩👦👦、門窗等設備應及時關閉🪐🤷🏻,嚴禁出現“長明燈、長流水”等情況。
13.高級職稱教職工要嚴格執行請銷假手續,凡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並按程序簽批。未請假或雖請假未獲批準無故缺勤🌡,以及請假逾期未歸的,按曠工處理。各單位負責人應及時將高級職稱教師請假情況報人事部門備案。
14.教職工如因事需臨時外出,需在OA上申請2小時/天假別申請🧭,並向保衛人員出示請假界面方可外出。
15.嚴禁在工作日期間🔪,無請假手續私自外出、早退、缺崗。
三🚊、其他
1.全校教職工應嚴格落實集團和光辉“坐班”工作製度👩🏿🔧,強化紀律觀念,以飽滿的熱情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對待工作。
2.各系(部)、各處室(中心)負責人作為部門第一責任人🧑🧑🧒🧒,應嚴格要求本部門教職工落實光辉各項考勤管理規定🦸🏿♂️。
3.保衛人員應嚴格落實檢查教職工請假外出手續工作職責。凡是發現未經請假💆🏻♂️,私自外出的情況♥︎,第一時間通報人事處🐞。
4.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人事部門🌕。